为深入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加大帮扶企业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意见》(国质检通[2014]296号)文件及《辽宁检验检疫局支持辽宁外贸稳定增长措施》(辽检通[2014]89号)文件要求,支持沈阳综合保税区外贸稳定增长和建设外贸大区,沈阳综保区检验检疫局特制定以下扶持措施:
一、自7月1日起,对综保区内所有企业一般工业制成品免于出口商品检验,共涉及机电产品、轻纺产品等1773个HS编码商品。
二、自7月1日起,在沈阳综保区推行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计、通收、通签、通放”新模式,在产地检验原则下,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在辽宁区域内的任一检验检疫机构就近就地办理报检、缴费、取证、放行等业务,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服务。
三、发挥关检联动作用,与沈阳综保区海关协调配合,签署合作备忘录,全面推进“进口全申报”和 “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工作模式。
四、协助综保区管委会、争取辽宁局支持,拓展保税区口岸功能,尽快在区内推行 “无纸化”报检和进出口直通放行工作模式。
五、定期向保税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发放预警信息,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业务培训。实施局长工程,密切跟踪区内招商项目,做到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全面服务。
六、在沈阳综保区试行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加快验放速度。利用沈阳综保区的已有设施,对进出保税区的一般贸易商品、电子商务集货商品全面实行“入区报备、一次集中查验、分批放行出区”通检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和验放速度。
七、推动沈阳综保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协调沈阳综保区管委会,驻区海关,大力推进沈阳综保区信息化建设、物理电子闸口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等口岸通关通检系统建设,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方式,提高电子化监管水平。
八、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对电子商务集货、备货进口的商品,实施“分类管理、便利进出”“一次申报、分批核销”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对跨境电商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差别化管理,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