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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综保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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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质检直属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质检办函〔2016133号)及辽宁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检办函〔20176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网站共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185条,其中新闻报道102条,通知公告21条,统计数据12条,提供资料下载3条,服务窗口信息4条,文化建设信息27条,更新政策法规14条。主要涉及帮扶企业措施、收费管理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等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大力完善网站目录,力促政务信息全面公开。沈阳综保区局门户网站按要求设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规定、卫生检疫、动植物检验检疫、认证监管、机电化矿检验鉴定、检务业务等子栏目,及时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发布2016年度信息工作报告及沈阳综保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审批和审核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为企业及群众在我局门户网站查阅信息提供了便利。

二是积极丰富宣传手段,营造信息宣传良好氛围。A区和B区两个办公地点设置多处信息查阅场所,通过大厅触摸屏滚动播放政策宣传片,包括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部门职能、内设机构、计划规划、检验检疫业务流程等内容,同时,通过报纸及微信等公共媒体使人民群众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信息。沈阳综保区局继去年建立了保税区企业QQ群和微信群后,加强了与区内企业的互动,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及时让企业了解到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了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是全力推进收费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沈阳综保区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一步健全“双打”案件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设立“双打”专栏,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关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外,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双打”案件信息主动公开。

四是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等。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不予公开信息均未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我局无已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组织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强化与日常工作的结合,突出政府信息宣传;二是完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进一步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调动各科室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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