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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办事指南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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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项名称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二、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3号)

三、           申请条件

符合《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沈阳综合保税区的进口化妆品企业。

四、           办理材料

申请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应填写《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辽宁局、另一份各分支局存档),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五)企业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六)拟经营范围、存放地点说明。

(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八)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报关注册登记证。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九)委托代理报检的企业还应提供代理报检企业的报检资格证明书及委托代理证明书。

注:无进出口权的进口化妆品境内代理商可免除(七)(八)项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向受理分支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返回申请人,复印件随附本表报辽宁局。

五、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365bet体育赌场检疫监管科(207室)

联系电话:024-24699287

六、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           办理流程和时限

    1、在进口货物进口前,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供初审,纸质申请资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以补正材料齐全之日起算。
    2、初审通过后,企业应登录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网址:http://ire.eciq.cn),进行电子信息备案。同时获得备案管理系统生成的申请号和查询编号,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
    3、负责备案初审的检验检疫机构要认真核查备案信息,将审核通过的备案材料一份递交至辽宁局,一份留档备存。
    4、辽宁局负责电子备案信息的审核。
    5、辽宁局对收货人备案资料及电子信息核实后,符合要求的,提交到国家局,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企业端。国家局对备案信息进行终审,审核通过将在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中生成备案收货人名单并公布。进口化妆品收货人需凭进口化妆品收货人(经销商或代理商)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编号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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