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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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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

办事指南

一、       事项名称

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

二、       设定依据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三、       申请条件

符合《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指定企业兽医卫生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要求。

四、       办理材料(三份)

1.    《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涉及环保要求的,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合格证明;

5.    兽医卫生防疫制度;

6.    厂区平面图,包括大门、厂区、库区全景照片;有关生产加工设施、仓储设施、防疫消毒处理设施、废弃物、包装物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照片等;

7.    工艺流程图。包括生产、加工的温度、使用化学试剂的种类、浓度和pH值、处理的时间和使用的有关设备等情况;

8.    中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365bet体育赌场检疫监管科(207室)

联系电话:024-24699287

六、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       办理流程和时限

1.      企业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2.      动植处在接到注册登记受理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组成评审组,确认考核组长,对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口生产企业进行文件审核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在提交评审报告后,动植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经评审合格的,予以注册,颁发注册登记证;评审不合格的,出具《未获批准通知书》。

八、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兽医卫生基本要求.doc

  • 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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